在校证明文案(共3篇)

投稿:小范

在校证明文案 第1篇

兹有我校区学生____________,女(男),____________系人,现就读于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__校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入学,学制四年,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出生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特此证明。

______大学______校区

学生工作部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校证明文案 第2篇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单位落户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单位证明《单位落户证明》。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榷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榷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在校证明文案 第3篇

面试所需材料

申请者参加面试时,请带以下材料:

1.四份材料的原件,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o 出生公证;

o 最高学历证明;

o 最高学历的成绩证明;

o 银行存款证明;

备注:上述公证书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并交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及新加坡驻华使领馆做双认证。

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期应是面试当天后至少为三个月的定期存款。申请者在参加面试时要确保银行存款证明仍在有效期内。银行存款证明可以是申请者本人/父母/本人和父母的银行存款。最低存款额为十五万元人民币或与其数目相等的其他外币。

2.申请者的留学计划书(学生签名,注明日期);

3.申请者本人、父母及其配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o 身份证;

o 户口本;

o 工作证明;

o 面试前三个月的工资单;

o 如果是自己经营,请递交营业执照;

4.申请者的护照原件及护照首页复印件;

5.如果申请者的父母/继父母/配偶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需要递

交父母/继父母/本人的结婚证明和结婚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担保金

如果学生需要缴纳担保金,担保金将由新加坡移民局收取并在新加坡交付。担保金额为5000新币,可以是新加坡银行出具的担保函或银行本票。

手续费

学生准证收费为每年40新币。学生在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领取学生准证时需交纳此费用。

入境签证的费用为153元人民币。申请者在获得相关部门签发的入境批准信函后可到新加坡驻华使领馆申请新加坡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