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复核方案(通用7篇)

投稿:小范

项目复核方案 第1篇

全省共报送项目114个,涉及14个地级市、52个开发县(市、区,下同),规划建设总面积万亩,项目总投资966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34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8233万元。抽查复核原则如下:

1.抽查市:对全部14个市进行抽查。

2.抽查县:按所在市申报项目的开发县个数确定抽查县个数,每3个开发县抽查1个(超出部分不足3个的,增加抽查1个)。

3.复核项目:按所在市申报项目总数确定复核项目个数,每5个项目复核1个(超过部分不足5个的,增加复核1个)。

4.湛江、茂名市申报项目总数多、资金量大,适当增加抽查开发县和复核项目个数。

全省共抽查14个市27个开发县,占申报项目开发县总数的;实地复核32个项目,占申报项目总数;复核项目建设面积万亩,占申报项目建设总面积的;复核项目财政投资总额32233万元,占申报项目财政投资总额的。抽查县及复核项目名单见附件1。

项目复核方案 第2篇

评审工作抽查与项目复核结合在一起进行。一是对市级评审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了解市级评审组织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复核部分项目,复核市级项目评审意见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抽查复核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两个环节。

市级评审工作抽查结果包括量化评分及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级,相关情况将作为今后省拟订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以及制订项目评审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同时有关情况将反馈各市,指导和促进提高今后项目编报及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项目复核方案 第3篇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复核工作,将其作为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要在对本辖区所有用人单位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申报复核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按季度明确出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目标具体明确,并于每季度底将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应表格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局。各县区的具体专项行动方案及季度任务分解表于4月10日前报市局。

(二)各县区要强化执法检查,将此项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做到逢查必看,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集中执法或专项执法活动,大力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的自查自改,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的,依法从严查处到位。

(三)各县区要严把现场申报复核和基础核查关,安排专门经费,保证足够人力物力,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或抽调专人参与复核行动,成立复核检查组,逐家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通过本次复核行动,真正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底数,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要认真做好用人单位评分分级和危害程度分类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奠定基础。同时,对已复核后再次发生变更的,要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确保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

(四)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内容,凡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以及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扣除相应考核分数,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项目复核方案 第4篇

1.材料审核内容:一是市级评审工作方案,主要是项目评审的程序、内容、指标及标准等。二是复核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条件、项目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预期效益、申报材料编写等内容。三是复核项目的市级评审意见表,包括评审意见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评审意见的准确性等。

2.实地检查内容:一是资料检查,抽查复核组将对照市级汇报情况检查专家库建设资料、评审制度建设、评审方案及过程资料、评审结论资料、信息公开及意见反馈资料等。二是项目复核。对照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评审意见,实地复核项目立项条件的相符性、规划方案及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建设内容及标准的适应性、造价及投资估算的合理性、现状及规划内容的真实性等。

项目复核方案 第5篇

(一)工作范围。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申报复核,实现五个目标:全面排查摸底,全部完成申报,信息准确详实,应报未报得到处罚,基础工作大幅提升。

(三)工作内容。

1.督促用人单位对照《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对申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情况进行自查,发生变化的及时进行变更申报;督促应申报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申报。

2.县区局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重点核查网上申报数据与作业现场、检测评价报告和“两个档案”等的符合情况。

3.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包括: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档案建设、“三同时”、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防护设施、警示标识、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检查、合同告知、应急管理等。

项目复核方案 第6篇

市级评审工作抽查结论包括量化评分和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级。得分90分以上综合评价为“优”,得分75分以上低于90分综合评价为“良”,得分60分以上低于75分综合评价为“中”,得分低于60分综合评价为“差”。此外,相关市、县存在不配合抽查复核工作、明显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抽查复核组将随时终止检查工作,综合结论直接评价为“差”。

项目复核结论包括“项目可行”和“项目不可行”。

附件:1.抽查复核项目名单

2.广东省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抽查复核结论相关表格(3份)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7日

项目复核方案 第7篇

1.收集资料。明确抽查复核任务,收集与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的依据文件,以及市级评审工作和复核项目相关资料。

2.制订计划。结合实际,拟订总体思路、确定抽查复核对象、明确工作程序、抽查复核内容及标准等。

3.组织抽查复核队伍。根据任务要求,明确参与抽查复核的队伍成员构成,包括农发管理干部和相关专业专家。

4.组织培训。对抽查复核组成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讲解有关政策和任务,强调责任和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