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扬信算不算奖励(汇总9篇)

投稿:小范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1篇

自我司推出佳乐阳光新品以来,在我司总经理顾总的精心带领之下,我司销售部经理任俊华先生、企划部余伟先生共同投入了超多的精力并承担了超多的繁琐工作,同时也与各部门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全司顺利地完成了总经理下达的新品“佳乐阳光”销售淡季(7月、8月、9月)平均月销售量台这项艰巨任务。

为表彰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团结、用心、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的努力,公司决定予以嘉奖,并通报表扬。此外,负责销售“帝康”“清华全新一代”“北大阳光”的各销售分部的共同努力也使得我司在销售淡季中取得良好的销量。运作部胡婉蓉的努力工作和突出表现,在员工中也起到了表率作用,有良好的影响。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不断地提升自我,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自我的贡献。

员工是企业发展壮大的生力军,公司决定每月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团结、用心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对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等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嘉奖,并通报表扬。

此外,xxxx工作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客户的尊重和赞赏,赢得良好口碑员工(xxxxxx)予以通报表扬,同时也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期望在我们的'企业里构成比学赶帮超的风气,掀起学习模范员工的热潮。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管理,使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_北京市委办公厅京办发[1993]22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工作依照国家人事部要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职能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各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要严加控制的精神进行管理。

第三条 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是指以市属各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名义,在全市业务对口单位或全市范围进行的评选、表彰奖励。

第二章 表彰奖励项目及比例

第四条 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置应限于本系统影响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事项。主办单位对本系统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置要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原则上只能设置集体、个人奖各一项。避免相同或相近表彰奖励项目的重复设置。

第五条 市系统表彰奖励项目一般分为常设和非常设两种。常设项目有明确的表彰奖励周期,每个周期的间隔原则上不得低于两年。非常设项目不具有评选表彰的连续性,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 市系统表彰奖励的种类一般分为集体、个人两种。先进集体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百分之三,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先进个人可根据各系统的实际人数,分别按以下评选比例掌握:

3千人以下的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

3千人至5千人的控制在千分之八以内;

5千人至2万人的控制在千分之六以内;

2万至5万人的控制在百分之四以内;

5万人以上的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七条 凡需在全市进行系统表彰奖励的,其主办单位必须在拟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前向市人事局提出立项申请。内容包括:

(一) 表彰奖励的名称、理由、依据;

(二) 评选范围、条件、参评单位和人员数量;

(三) 拟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数量;

(四) 表彰奖励形式、奖金数额;

(五) 表彰奖励经费数额、来源,拟使用情况;

(六) 常设奖励项目的评选周期及理由。

第八条 被确定为常设表彰奖励项目的,每到规定的评选周期,在开展表彰奖励工作的前一个月主办单位须提出书面报告,送市人事局审核。

非常设项目或表彰对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主办单位应及时按上述程序申报。

第九条 凡属市系统的表彰奖励,须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后,主办单位方可组织实施;未获批准的,不得组织实施。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十条 市人事局是全市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综合管理。

各级人事部门要发挥管理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职能作用。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须由主办单位和市人事局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评选表彰实施方案;研究有关评选事宜;确定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主办单位。

第十三条 主办单位负责起草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表彰决定,并会同市人事局联合签发后执行。评选表彰工作的全部材料须及时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四条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扬民主。经领导集体研究后,确定候选名单。要把评选过程做为宣传、学习先进事迹的过程。

第十五条 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北京市系统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先进个人登记表要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奖励及证书

第十六条 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奖金或奖品;对受表彰的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品或奖金。其它待遇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市系统表彰奖励使用的奖状和荣誉证书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由市人事局统一制作或审定。

第十八条 要严格控制奖杯的发放,一般不颁发奖杯。对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确需颁发奖杯的,主办单位须在请示中申明理由。

第十九条 奖状和荣誉证书的填写,应做到格式符合要求,文字规范、工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3篇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京教工[]1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使文体活动奖励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经校工会委员会5月14日开会研究,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教职工文体活动奖励标准。此标准仅限于校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一、体育活动

(一)团体体育比赛奖励标准

第一名(冠军):奖励标准100-15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二名(亚军):奖励标准90-13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三名(季军):奖励标准80-11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四名:奖励标准75-90元/人。

第五名:奖励标准70-80元/人。

第六名:奖励标准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为鼓励奖,标准50元/人。

不足七个队的比赛实行减一录取。

(二)个人或单项体育比赛奖励标准

第一名(冠军):奖励标准100-15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二名(亚军):奖励标准90-13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三名(季军):奖励标准80-11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四名:奖励标准75-90元/人。

第五名:奖励标准70-80元/人。

第六名:奖励标准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为鼓励奖,标准50元/人。

不足九个人的比赛实行减一录取。

(三)总裁判、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总裁判奖励标准150-200元/人。

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标准100-130元/人。

学生裁判员奖励标准50-70元/人。

(四)体育活动领队、教练奖励标准

领队、教练奖励标准100-130元/人。

二、文艺活动

(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3000元/参赛队。

二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2500元/参赛队。

三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元/参赛队。

优秀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1500元/参赛队。

鼓励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1000元/参赛队。

(二)个人或单项文艺比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100-150元/人。

二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90-120元/人。

三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80-100元/人。

优秀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70-80元/人。

鼓励奖:奖励标准50元/人。

(三)评委奖励标准

评委奖励标准300—500元/人。

(四)领队、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领队、工作人员奖励标准200—300元/人。

三、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赛事

凡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艺或体育比赛,获得奖项者,按学校高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学校发放演出服装、运动衣者不再另行奖励。

每年学校工会开展文体活动项目多少,要根据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情况确定,以不突破预算为原则;并做到各类文体活动支出发票齐全、有领取奖品(奖金)人员名单、支出明细等。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4篇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20XX年XX月开始对小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监督和管理。

2、由物业选派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XX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XX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XX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XX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XX元。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5篇

上周末(7月9号10号)重庆华章mba联考辅导中心组织了XX-12届系统班(渝中、江北、沙区)三校区学员基础班期末考试。其中,沙坪坝校区学员以用心认真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参加了此次考试,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

据调查,沙区学员在这次考试中整体表现很好。首先,沙区学员除出差在外或加班等特殊状况外,其余学员基本都参加了此次考试,无畏难、弃考现象。其次,在此次考试中,由于基础班只开设了综合科目中的数学科目,逻辑和中文写作由于未曾学过,难度较大,教务部便规定此次考试只将数学计入成绩,学员参加综合科目考试时,在规定时光内完成数学科目即可。但沙区学员并未知难而退,反而迎难而上,在完成了老师所要求会计入成绩的数学科目后,主动完成了逻辑和中文写作两“陌生”科目试题,并在3个小时后准时交上了各科答卷。虽然对于只参加了基础阶段的学员来说做逻辑和中文写作有相当的难度,但这次考试是一次承前启后的过渡性考试,提前让我们对逻辑和中文写作的考试形式以及方向有了了解,并对我们如何从强化阶段开始学习逻辑和写作提出了针对性,变被动理解为主动学习,这也是教务部选取一套全真模拟试题作为此次期末考试的初衷。沙区学员在此次考试中所体现出的迎难而上的精神、用心主动的学习态度、强烈的求知欲、群众职责感、荣誉感和团队意识是值得我们每一位华章学员学习的。

沙区学员的良好态度和表现与班主任王老师的有效管理和班委的带头及所有学员的支持配合有很大关系,也十分感谢所有人的辛勤与努力。期望沙区全体师生能再接再厉,让这份坚持持续到明年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让这份坚持留存在你们的一生,成为你们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

态度决定高度、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尺度把握人生、心胸决定格局,XX年mba备考的基础阶段已告一段落,华章教务部期望华章所有学员都能首先端正学习态度,向沙区学员学习,不畏困难,坚持到底,成功是属于有准备的人的!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6篇

各部室:

在前期山庄阶段性培训结束后,餐饮部管理人员能够带领本部门人员凭借本阶段培训的契机,即刻调整思路改变以往工作作风,在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无人安排的情况下,能够自动自发的制定“三八节”营销方案推出女性养颜汤及用餐打折等优惠活动,并能够积极号召山庄各部全体人员为此节日期间的各种优惠活动做宣传。这种超前的工作意识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为本部门经营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对餐饮部奖励500元现金,望餐饮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其他各部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同时要求其他各部门学习这种超前化的工作意识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改变以往坐、等、靠的工作状况。为山庄的经营发展贡献力量。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7篇

全县各级党组织:

_员王是我县工商管理局一名青年检查员。201x年2月21日清晨,他在对一辆长途客车例行检查任务时,查获犯罪分子张黄金克,在押送途中,张先以人民币×千元妄图贿赂王,被王严词拒绝后,就凶相毕露拔刀行凶,刺伤王脸部、胸部。王身负重伤,但临危不惧,英勇地与张犯搏斗,在群众协助下,最后将张犯扭获。

鉴于王一贯表现突出,在关键时刻又经受住了严峻考验,特予以通报表扬。期望各级党组织发动党团员和广大青年,学习王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不畏艰难,坚决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勇事迹,学习他热爱本职工作,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艰巨任务的崇高品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为我县的各项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8篇

201x年10月25日晚上,学院D幢公寓发生吵闹事件,多数学生在阳台大声喧哗喊叫,状况十分危急,校宿管会轻工系艺术1101班学生XX、张乔菲、叶思思、谢丽娜发现后,立刻采取了紧急措施,协助老师和宿管会在各楼层控制学生,维持现场秩序。在保卫处和学生处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场面得以控制。

上述学生在此次突发事件中所表现出的沉着冷静、机智果敢、无私奉献的良好素养和优良品德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展现了艺术班学生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为班级争得了荣誉。根据《浙江工贸学院学生手册》和《艺术班量化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生XX、张乔菲、叶思思、谢丽娜进行通报表扬,每人加班级量化分2分。

另外宿管会宣传中心张笑笑荣获宿管会9月份工作月标兵,根据《浙江工贸学院学生手册》和《艺术班量化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班级量化分2分。通报表扬范文参考由精品学习网带给!

期望全体学生以他们为榜样,用心上进,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把自我培养成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而努力!

表扬信算不算奖励 第9篇

各团支部:

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共青团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团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校团委相关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5.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6.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

8.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9.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及名额

1.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9人+院级9人)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

2.优秀共青团员(校级28人+院级28人)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4)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校级2人+院级2人)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以上。

备注:同等条件下团总支各团学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4.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5.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标兵(校级3个+院级3个)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能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13-14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以上。

6.优秀志愿者及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7.先进团支部(校级6个+院级6个)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团支部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各支部在申请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不可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3.网上申报时间:4月1日-6日,申报方法:学生个人的优秀奖通过登录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进行申请,申请理由充分、真实,同时,申报“标兵”的要注明;“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自立自强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上报详细支撑材料一份;先进团支部需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一份支撑材料,于4月6日(周一)21:30-22:00报送纸质材料至柏轩四楼活动室。